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4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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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4500人,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2000人,面向中职毕业生2350人,面向退役士兵专项计划50人,面向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100人。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一)填报时间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与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二)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同一个专业组中的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可以同时填报不同专业组中的专业。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总分30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免于参加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考生毕业类别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毕业生)或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具体内容见考试大纲。总分450分,采取合卷笔试方式进行,时长120分钟。

3.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合计45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长90分钟,总分300分;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操作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50分。报考不同专业组的考生须参加以下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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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4〕28号文件,凡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须于4月2日前完成校考报名缴费,共12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校考。具体操作办法见网站公告,报名费概不退还。

3.校考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缴费2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学校报名平台在线打印准考证,具体和操作办法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9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s://zs.chzc.edu.cn/)或者微信小程序(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办)查询自己的成绩。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于4月10-11日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分类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发送至czzyexam@163.com邮箱,逾期概不受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五)入学测试成绩

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750分。

2.报考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50分。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计划招生数、报考人数以及预录取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不同招生类别的合格分数线。

普通高中毕业生: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中职毕业生:按“专业组”分别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对应“专业组”内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和《安徽省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3〕44号),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经资格审核,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免考职业技能测试,予以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3月29日前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我校邮箱(gaoxiaoting@chzc.edu.cn)办理资格审核。我校于4月1日前在招生网发布收寄和审核结果,免试申请表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2024年4月23日—25日,预录取考生登录网站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录取考生网上确认:预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8-29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其他须知

(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chzc.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0-3854670,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0-3854670  3854671  3854672 

学校官方咨询QQ群:709544397    636500958

学校网址:https://www.chz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s://zs.chzc.edu.cn/

来源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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