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正式公布)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07日正式发布!高考志愿填报该校时请认真阅读官方权威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具体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4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为专科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夏季高考: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129374170
E_mail:whhyxyzsb@163.com
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whov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hovc.edu.cn/zsxx/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