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正式公布)
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31日正式发布!高考志愿填报该校时请认真阅读官方权威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具体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湖南工程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办学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设有书院路校区,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1342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依江傍湖,环境幽雅,墨韵书香,校园占地面积1830.6亩,建筑面积57.6万㎡,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73年工程教育深厚积淀、24年应用型本科教育不懈耕耘、15年“卓越计划”深度实施、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探索,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基层,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20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楚怡工匠计划等。最终招生类别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54个,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