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402

绘画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院校录取原则

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