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022年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2

130202

音乐学(师范)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师范类

3

130401

美术学(师范)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师范类

4

130404

摄影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5

130405T

书法学(师范)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师范类

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7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8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元/年

高职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1

550101

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8000元/年

2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8000元/年

3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8000元/年

4

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

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8000元/年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2022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书法类为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以各省级招生**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为准。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选考科目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45号)执行。

2022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2022年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本科书法类专业,先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全部考生档案,再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接收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档案。

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调档比例严格按各省级招生**统一规定执行。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报考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①辽宁美术类、音乐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文化科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科总分×100×40%

说明: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门化”成绩

②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河北美术音乐、浙江美术音乐、山东美术音乐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广西美术、甘肃书法: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原则为准。

④黑龙江音乐、山西音乐书法、河南美术音乐书法: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以上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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