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渤海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渤海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渤海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确定,无预留计划。

艺术类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2

130202

音乐学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师范

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

130401

美术学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师范

6

130402

绘画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7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注:表中科类为辽宁省招生科类设置情况,外省招生科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招生省份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调档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调档比例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院校志愿

批次设置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省内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外省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编制计划,投档录取。

(2)录取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校际联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校际联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投档,综合分即为文化课成绩。

河北省: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山东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流行钢琴、美声(民声)其它器乐、流行(其它器乐)考生,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古典萨克斯、长笛)考生。各省音乐表演招考方向最终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录取。

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办法安排专业。

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的要求录取。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首先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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