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南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湘南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湘南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1.全国总计划:

音乐学类150、舞蹈学类6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60、美术学和设计学类450。

2.校考分省计划数:

序号省份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1

河北省

音乐学(声乐)

14

舞蹈学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

音乐学(器乐)

6

2

甘肃省

音乐学(声乐)

18

舞蹈学

1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

音乐学(器乐)

8

3

江西省

音乐学(声乐)

10

舞蹈学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8

音乐学(器乐)

6

4

山西省

音乐学(声乐)

8

舞蹈学

8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

音乐学(器乐)

5

5

贵州省

音乐学(声乐)

10

舞蹈学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音乐学(器乐)

3

合计

88

35

43

3.统考全国计划数:

考试类型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省统考

音乐学类

音乐学

62

省统考

舞蹈学类

舞蹈学

25

省统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17

省统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美术学

150

省统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50

省统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

150

省统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产品设计

50

省统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数字媒体艺术

50

温馨提示:各省(市、区)招生计划视校考报考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校考计分方式及考试内容

1.音乐学类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形象占20%、主项占80%;

2.舞蹈学类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形象占20%、剧目及技术技巧展示占8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艺术潜质占20%,自备稿件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项)占20%,指定稿件播读(线上系统抽题)占25%,即兴评述(线上系统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占35%;

录取规则

(一)校考

1.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校考成绩70%计算;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计算;

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校考和省统考合格(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确定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单科不限分。

(二)统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地区,录取规则详情将在《湘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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