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等级赋分表 选科分数如何折算
等级赋分表是新高考省市在折算选科分数时会用到的重要的数据参考,3+1+2模式高考省份,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原始分,1为物理或历史,也采用原始分,2为另外两门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
新高考等级赋分表是怎么样的
不同省份采取的赋分模式有细微区别,下面以第三批改革并采取3+1+2模式的湖北省为例讲解: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 和2 %。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 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等级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进行处理,以整数呈现。
分数转换参数表:
等级 | A | B | C | D | E |
比例 | 约15% | 约35% | 约35% | 约13% | 约2% |
赋分区间 | 100~86 | 85~71 | 70~56 | 55~41 | 40~30 |
为什么高考选考科目采取等级赋分
由于选考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
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以解决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