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是没收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业。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
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实行的基本经济政策。1940年1月,毛泽东在 《新民主主义论》一书中提出:
①没收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②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③实行节制资本的政策,允许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
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
政治纲领的主要内容: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经济纲领的主要内容: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文化纲领的主要内容:新民主主义文化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