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未达到该校控线,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平行志愿的特点

1、分数优先:高考结束后省招办将所有的考生按类别(文科、理科)从分数高——低排成一队,从前到后向各高校投档,只要前一个考生还没有投档,就不会投档后面的考生;

2、遵从志愿:省招办只向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投档,考生没有填报的学校省招办不会投档;

3、依次检索:填报平行志愿各个省份是有区别的,一般可以填报(这里以填报五所学校为例,分别是A/B/C/D/E学校)。当投档到某个考生时,先看A学校,如果此时A学校还有招生名额,就将考生投档到A学校,该考生的投档就完成了,后面的B/C学校就不再投检索了;如果此时A学校已经招满了,就继续检索B学校,情况同前直至D学校,如果D学校也已经招满了,再投向E院校,如果E也已满额,那该考生只能滑档,等待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了。

4、一次投档: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说,在一个批次中,只有一次投档的机会,如前所说,如果考生投档到A学校,由于某些原因(如专业录取分数不够)被A学校退档,那是不可能再投档到后面的B/C/D学校的,只能等待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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