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招生院校有哪些

江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依据是考生的综合成绩,通常由高考成绩、高校校测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校测是综合评价招生的关键环节,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校园日活动等。

江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依据是考生的综合成绩,通常由高考成绩、高校校测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例如,部分高校采用“631”模式,即高考成绩占60%,校测成绩占3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

2、校测形式与内容

校测是综合评价招生的关键环节,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校园日活动等。例如,上海纽约大学的校测采用全英文的“校园日活动”,而南京大学则注重学科特长测试。

3、录取批次与锁档政策

综合评价招生通常在提前批次录取。部分高校(如A类院校)实行“锁档”政策,即考生通过校测后需确认志愿,一旦被录取则无法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4、降分录取机会

综合评价招生为考生提供了降分录取的机会。根据往年数据,部分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比统招低10-50分,尤其省属重点高校降分幅度较大。

江苏综合评价招生院校有哪些

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共有24所,分为A类和B类高校:

A类高校(12所)

省内高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省外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这些院校在综合评价招生中,会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高中成绩、竞赛成绩、思想品德等多方面因素,为考生提供多元化的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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