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
我国许多省份已经采取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据模拟预测,平行志愿一次录取率可达90%以上。
“分数优先”是其投档基本特点,简单可理解为高分先投档。比如理科考生甲分数为650分,填报的志愿A是北京大学、志愿B是复旦大学;考生乙考分为649分,志愿A是复旦大学。到甲投档时,北京大学已投满,复旦大学还有一个计划未完成。考生甲将被投档到复旦大学,同时复旦大学完成招生计划。考生乙虽然志愿排序先于甲,但只能等其他志愿录取了。
“遵循志愿”是平行志愿投档的另一个原则。投档的原则是一旦进入投档程序将严格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被前面的的志愿提档,后面的学校取分再低也没戏。比如理科考生丙考分为652分,填报的志愿次序是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结果是被同济大学录取。后来得知能被复旦大学录取时考生丙后悔不已。
对考生来说,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