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厦门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厦门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规则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单位根据各专业(或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如初试满分为300分,则除以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 按顺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各单位可以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本单位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提醒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候补但未录取的情况。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进行候补录取)。
3.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要求
1. 各单位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应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各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后最终确定。
2.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含调剂工作)原则上于4月15日前开展并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