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烟台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时间5—15分钟,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时间10—15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

(2)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

一般应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应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

试题内容设计须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时间5—10分钟,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外)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试题形式采用开放式问答,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2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注意事项

(1)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过程须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价意见,面试现场记录及考生成绩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学科(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及成绩评价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资料由招生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后,报送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录取规则

(一)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如果本专业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专业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

权重N(0-2)取值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前报研究生处予以公布。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其中: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N1+外国语成绩*权重N2+业务课一成绩*权重N3+业务课二成绩*权重N4。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试加权成绩基础上加相应分数。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加权成绩、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作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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