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2021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业务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招生计划安排表。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2号)文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笔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根据市教委规定,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各类考生对应考试科目 生源类型 | 考试科目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职业适 应性测试 |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素质技 能测试 (报考 非艺术 类专业) 色彩表现、图形设计 (报考 |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 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 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 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 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退役士兵 | 入学测试 |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素质技能测试”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4)色彩表现满分50分、图形设计满分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校考考纲详见学院网站。
4、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以成绩公布公告为准。
(二)“免笔试,面试入学”申请资格说明:
1、申请资格条件
已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专业。
(3)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专业。
(4)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专业。
(5)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2A1B(含)以上者(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三校生必须达到3A且在原学校就读专业为学前教育)。
(6)获得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及高级以上证书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软件技术专业。(具体专业对口证书见学院网站)
(7)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证书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软件技术专业;获得“中华杯”网络系统管理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8)获得导游证书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旅游管理专业。
(9)获得剑桥商务英语(BEC)中级及以上证书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应用英语、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专业。
2、资格审核
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于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招生专栏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折合成100分,不合格折合成50分。其中4门及以上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排序,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与非征求志愿相同。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专业录取: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排序,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考(色彩表现和图形设计,且两门总分不得低于40分)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非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图形设计、色彩表现测试成绩。
征求志愿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根据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不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总分高于100(含)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排序,根据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入学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
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根据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对获得免笔试资格的考生,采用面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对获得免笔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相结合的录取模式,总分2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90%、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成绩占10%),且总成绩达到120(含)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我校的第一专业志愿,根据考生的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且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六)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58255
学校官网:www.shxj.edu.cn
招生办官网: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三)准考证打印
今年我校将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模式,统一考试前一周详见我校官网招生专栏zs.shxj.edu.cn。
(四)新生入学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违规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