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工作方案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0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为积极响应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19〕2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做好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顺利、规范完成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组,考务组,保障组,监察组,以确保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对象
此次高职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完成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科、理科、三校生)。我院招生类型主要分以下两类:
1.普通单独招生项目
招生对象及学制:已取得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中专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制3年。
按照要求完成学业后颁发全日制高职毕业证,属全日制专科(高职)层次学历教育,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联合培养专科层次项目
招生对象及学制:已取得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同时在中职学校(含中专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所学专业与我院联合培养项目开设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的应届毕业生。学制2年。
培养院校:赣州农业学校(与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同一校区办学)。
按照要求完成学业后颁发全日制高职毕业证,属全日制专科(高职)层次学历教育,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四、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表一:普通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1 | 畜牧兽医 | 510301 | 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610119 |
2 |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 510315 | 10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610213 |
3 | 园艺技术 | 510107 | 1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60707 |
4 | 园林技术 | 510202 | 12 | 会计 | 630302 |
5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510113 | 13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690306 |
6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60102 | 14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103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60302 | 1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50108 |
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60309 |
备注:分专业计划由学院自主确定,将根据报考人数情况进行调整。
表二: 联合培养专科层次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畜牧兽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专业代码: | 510301 | 560302 | 610119 |
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1000元/人/学年(4-6人间)。
(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洗漱池、网络覆盖)
五、报考事宜
(一)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待定,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考办法
1.考生无需前往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报考高职单招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报考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代码:8689)与心仪专业(不超过5个),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本人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签订《江西省2020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确认考场(领取准考证),此次考试我院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3.为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报考帮助,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http://www.gzpt.edu.cn,填写相关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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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工作
我院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一)考试安排
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与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合卷,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分值为 200 分;技能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分值为 250 分,共 450 分。
2.考试大纲及样卷可在我院官网进行查询下载(http://www.gzpt.edu.cn)。
(三)免试条件
我院执行赣教职成字[2012]8号文件精神,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我院,考生需在原中职学校申请并向省教育厅报送。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我院将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基础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合理确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已向社会公布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如出现同分,则按以下分数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技能测试分数->语文分数->数学分数。
2.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经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再具有统招录取资格(即参加了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统一高考)。
(二)优惠政策
我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在规定时间内我院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我院将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我院将在官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和复查
1.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校手续,逾期未到校,视为放弃入学。
2.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有违规行为的,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我院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单独招生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将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独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我院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
部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新能源汽车城科技城内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069995(招生就业处) 19907076703(朱老师) 19907071607(巫老师)
咨询QQ群:1071835109
网址:http://www.gzpt.edu.cn
电子邮箱:gzzyjsxyzjc@163.com